换工作时有什么必要的程序吗?

您好,我是日本行政书士·劳务士的大西祐子。


我雇佣了一个已经拥有工作签证的外国人。
我需要申请在留资格变更吗?
这个问题将在下一节回答。

这取决于你拥有哪种在留资格。

换工作时有什么必要的程序吗? 这个问题将在下一节回答。

对于公司指定的在留资格,如 "指定的第1种技术"、"高度专业人员 "或 "指定的第46种活动",即使你的在留资格与公司的在留资格相同,你也需要申请变更在留资格的许可。
如果你没有申请变更在留资格的许可而更换工作,你将被认为是非法工作。

对于诸如 "技术/人文/国际业务 "或 "技术 "等没有分配给公司的在留资格,没有必要申请在留资格变更许可。
但是,需要履行 "关于合同组织的通知程序"。

在辞职和加入公司后的14天内需要进行通知。
以下在留资格需要通知。
(如果没有申请变更许可,只在辞职时进行)
高度专门职 1 (a)
高度专门职 1(b)
高度专门职 2的一部分
研究
技术/人文/国际业务
介护
兴行(当从事基于与日本组织的合同的活动)。
技能
特定技能

通知的方法
(1) 在线通知
(2) 带到柜台
(3) 邮寄

请注意,有不少人忘记这样做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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